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00t/a3,4,5-三氟溴苯改造提升及4400t/a鹵代芳胺系列產品氫化還原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告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00t/a3,4,5-三氟溴苯改造提升及4400t/a鹵代芳胺系列產品氫化還原項目
建設性質:技改 建設地點:浙江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
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10600萬元,對現有生產系統進行改造,新增JZ07#車間、JZ08#車間、6#管式重氮化車間、甲醇制氫等生產裝置,購置連續式硝化釜、氟化釜、精餾塔等生產設備,通過技改擴產,形成年產1200噸3,4,5-三氟溴苯和4400噸鹵代芳胺系列產品(1500噸2-氟苯胺、500噸4-氟苯胺、160噸3,4-二氟苯胺、160噸2,4-二氟苯胺、80噸2,5-二氟苯胺及2000噸3,5-二氯苯胺)氫化還原生產規模。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表1 主要保護對象一覽表
環境 |
名稱 |
方位 |
最近距離 |
規模 |
敏感性 |
保護級別 |
環境 |
白云賓館園區生活區 |
E |
~2.60km |
集中式辦公居住區 |
一般 |
(GB3095-2012) |
興海村 |
SES |
~2.2km |
~3000人 |
一般 |
||
世海村 |
S |
~1.95km |
~3470人 |
一般 |
||
地表水 |
中心河 |
S |
~0.69km |
小河 |
一般 |
(GB3838-2002)III類 |
聲環境 |
廠界及廠界外200m范圍內 |
/ |
/ |
/ |
一般 |
(GB3096-2008)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廢氣:主要污染因子有氯化氫、硫酸霧、NOx、氯、氯苯類、硝基苯類、苯胺類、甲醇、氟化物等。對敏感點的預測表面,廢氣對其影響較小,能達到功能區類別要求。
(2)廢水:該項目廢水主要有工藝廢水、廢氣吸收水、設備及地面清洗廢水、真空泵廢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為CODcr、氨氮、硝基苯類、苯胺類、鹽份等。高濃度廢水經預處理后與其他低濃度廢水混合進入廠區綜合廢水站處理,而后納管排放,對周圍水體影響不大。
(3)噪聲:本項目噪聲主要為引風機運行噪聲,其噪聲源強在75~85dB之間,噪聲經廠房與圍墻隔音、屏蔽、衰減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聲強度。預計項目上馬后廠界四周環境質量現狀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區標準,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4)固廢:項目產生的精/蒸餾殘渣、廢有機鹵化物、廢包裝袋、廢活性炭、廢樹脂均屬危險廢物,應委托有資質單位焚燒處置;還原廢催化劑、甲醇制氫產生的吸附劑/催化劑委托資質單位處置;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壓濾濾渣等委托園區眾聯固廢填埋處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統一清運。
四、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氣:根據初步工程分析,主要污染因子氯化氫、硫酸霧、NOx、氯、氯苯類、硝基苯類、苯胺類、甲醇、氟化物等。JZ廠區的硝化、氟化廢氣經一級堿吸收+一級化學吸收+液氮冷凝預處理;高溫氯化尾氣經五級硫酸吸收+兩級鐵碳吸收+“氟化硝化”預處理系統(一級堿洗+一級化學吸收+液氮深冷)預處理;低溫氯化尾氣經三級降膜吸收預處理;還原廢氣經車間冷凝+一級水洗+一級化學吸收;溴化尾氣經二級降膜吸收+一級堿吸收預處理等;預處理后的廢氣最終經新建的JZ廠區集中廢氣處理裝置(一級堿吸收+一級氧化吸收+一級堿吸收)處理后高空排放。6#管式重氮化車間廢氣氟化物、NOx、精餾尾氣等經車間降膜吸收、冷凝冷凍預處理后,接入現有綜合尾氣B區集中尾氣處理裝置,采用三級堿吸收處理后高空排放。對敏感點的預測表面,廢氣對其影響較小,能達到功能區類別要求。
(2)廢水:該項目廢水主要有工藝廢水、廢氣吸收水、設備及地面清洗廢水、真空泵廢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為CODcr、氨氮等。主要污染因子為CODcr、氨氮、硝基苯類、苯胺類、鹽份等。其中管式重氮化廢水經氯化鉀中和制氟硼酸鉀、再蒸餾脫鹽發預處理;氟化氯化鉀廢水采用MVR裝置進行脫鹽預處理;釜式重氮化廢水經過濾+樹脂吸附+雙氧水氧化+濃縮脫鹽分離硫酸氫鈉,再經磷酸三丁酯萃取分離硫酸和磷酸;含硝基苯廢水采用鐵碳還原+芬頓氧化預處理后與其他廢水一道進入公司廢水站采用PSB+臭氧氧化+A/O生化+深度氧化+氣浮處理后納管排放,對周圍水體影響不大。
(3)噪聲:本項目噪聲主要為引風機運行噪聲,其噪聲源強在75~85dB之間,噪聲經廠房與圍墻隔音、屏蔽、衰減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聲強度。預計項目上馬后廠界四周環境質量現狀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區標準,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4)固廢:固廢暫存場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中的相關規定進行建設。對各固廢進行分類收集、暫存,危廢倉庫設置廢氣收集裝置,密閉倉庫廢氣收集后接到污水站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倉庫地面設置滲濾液收集溝,滲濾液收集后泵送至污水站處理,同時危廢倉庫地面采取環氧樹脂防滲處理,防止滲濾液對土壤、地下水污水。項目產生的精/蒸餾殘渣、廢有機鹵化物、廢包裝袋、廢活性炭、廢樹脂均屬危險廢物,應委托有資質單位焚燒處置;還原廢催化劑、甲醇制氫產生的吸附劑/催化劑委托資質單位處置;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壓濾濾渣等委托園區眾聯固廢填埋處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統一清運。對產生的固廢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經過上述處理后,項目產生的固廢能得到妥善處理。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選址位于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環境條件較為優越,符合紹興市上虞區總體規劃及園區總體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本項目生產工藝具有一定先進性、裝備技術基本能滿足清潔產生要求,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符合總量控制原則,項目實施后各污染物經治理達標排放后對周圍環境的貢獻量較小,當地環境質量仍能維持現狀。
因此,企業應落實本次環評提出的各項治理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強環保管理。從環保角度而言,本項目實施可行。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主要為評價范圍5km×5km(擬建地為中心,主導風向為主軸)區域內的公眾。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也可直接拜訪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4日
九、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1)審批單位:
紹興市環保局 電話:0575-12369
(2)環保管理單位:
紹興市上虞區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12369
(3)建設單位:
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聯系電話:楊先生/0575-82731728
聯系地址: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 郵編:312369
(4)環評單位:
杭州一達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聯系電話0571/85101767 聯系人/聯系電話:王先生/0571-85101767
聯系地址:杭州市環城北路141號永通信息廣場東樓1801室 郵編:310006
公告發布單位: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 2018年5月31日